国家级通知2026-09-29 发布

通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2026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工业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文号:川经信企业函〔2026〕424号
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6〕418号,以下简称418号文),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落实2026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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